在Live Spaces 时的博客日志。
已经一个月的时间。我知道这样的计算没有意义,下回是两个月,三个月,一年,两年,三年。我知道多想也没意义,这无助于我从现状中走出来。
买了本《生命的肖像》,是不是一个愚蠢的错误呢,我毫不犹豫地买下它,却在翻看时一再停顿,放下,拾起,放下,我不能继续。
总是会哼起《Tears In Heaven》。从来没能完整地唱出来过,就是喜欢那几句重复地哼哼。一首老透底的歌,五六年前初次听到时的感觉,现在依旧。老艾里克可能自己也时常哼哼着吧,哼给他天堂里的儿子听。
不说了。
《Tears In Heaven》
Would you know my name if I saw you in heaven?
Will it be the same if I saw you in heaven?
I must be strong, and carry on
Cause I know I don’t belong here in heaven
Would you hold my hand if I saw you in heaven?
Would you help me stand if I saw you in heaven?
I’ll find my way, through night and day
Cause I know I just can’t stay here in heaven
Time can bring you down; time can bend your knee
Time can break your heart. Have you begging please?
Beyond the door there’s peace I’m sure.
And I know there’ll be no more tears in heaven
Would you know my name if I saw you in heaven
Will it be the same if I saw you in heaven
I must be strong, and carry on
Cause I know I don’t belong here in heaven
如果我在天堂和你见面,你还会记得我的名字吗?
如果我在天堂与你重逢,我们还能像从前一样吗?
我必须学会坚强,勇敢支持下去,因为我知道我还不属于天堂。
如果我在天堂和你相遇,你愿意握住我的手吗?
如果我在天堂与你再见,你愿意搀扶我起来吗?
再给我一些日子,我会找到我的方向,因为我知道我还不属于天堂。
时间能让你倒下,时间能让你屈膝,时间能伤了你的心,
你还是会一直向上天祈求喜悦。
在那扇门后,我相信是块和平的乐土,
于是我知道,我将不再泪洒天堂!
如果我在天堂和你见面,你还会记得我的名字吗?
如果我在天堂与你重逢,我们还能像从前一样吗?
我必须学会坚强,勇敢支持下去,因为我知道我还不属于天堂。
Eric Clapton – Tears In Heaven
Read More昨天没有与他们提起,当没这事,尽管我的样子像是一天一夜没睡了似。晚上要拿阿胶,不得不提,果然还是挨了骂呀。“连自己也站不住的”,女友也说笨,可爱的人们,如果不做点什么我怎么能舒服。尽管那袋血最后也不会到四川去。
第一次,针头很粗,和光头不停地说笑。人很多,排队时间两人齐齐灌下旺仔牛奶。仅仅十分钟左右,400ml血出来了,杨梅汁一样。想象一个人动脉破裂出血,十分钟一升也该有了,可怕的事情。刚献完没感觉,与光头去啃骨头汤,然后散去。去书城,想要的已卖光。回家车上开始头晕,犯困,无力,呃…床上死睡了三个小时,把身体挪进被子里的力气也无。拼命吃东西,牛奶喝了三四包。
原来是O型血,哥哥和妈妈也是。记忆犹新,那是在医院里,妈妈在输血,为此哥哥还被强迫另外献血。那鲜红的一袋,完了还要用生理盐水把管子里残余的血液冲洗进体内,珍惜每一点,也因此她才可以乘飞机从上海回来。她的本身的血液里的血小板根本不够,就连扎了盐水后那小小的伤口半小时止不住血,在路途上的震动就可能导致她脑出血却没办法凝血,一瞬间……
所以会知道,一袋血,能意味着什么。
她静静地躺着,意识不清,问,别人的血我能用的吗?是的,你可以的,我们兄弟俩的也可以给你。她说使不得,你们的我不要。
今天午饭后睡觉。梦见与父亲大吵,我像发了疯似的冲他喊叫,气急败坏致使劲砸了手机。不停地问为什么,为什么。瘫软在墙角下一动不动。
最近几日,舅舅哥哥我总是梦见她,各种场景下,有时是她已经走了,有时她依然健在,有时是病中,有时是身体无恙。
小舅病了,扁桃体炎,病小,但是折磨得他难受。这让我愧疚。疲劳导致他免疫力下降。翻箱倒柜,找出塑料榨汁器,捏橙汁。每当自己病时就拼命和橙汁或者柠檬汁。
前天我没能忍住,蜷缩在被子里,口中呢喃着她的名字,她最后时刻的样子就在我眼前,她的眼神,她的面庞。我想,或许到了我四十岁时某一天想起,也还是会这样。
她的那些捐献掉的衣物,现在可能已经到了四川。
08-05-15
Jason Mrza – Lucky (Feat. Colbie Caillat)
<We Sing, We Dance, We Steal Things>
饶了我自己,试听实在太难找了,将就着这两首,能不能听得起来都是问题。
查了下资料才知道The Remedy(I Won’t Worry)也是他唱的,当初觉得这歌挺爽,但没注意歌手名字。好吧,我又是火星人。
上上次说,Jason Mrza不好听,那是我立场不坚定,意志不坚强。经Luka同学指导才没有听一遍就删。越听越上瘾,这家伙的歌是这样的。说他是folk,唔,觉得不是传统印象的folk,直截了当地说,明明很pop嘛。
细细对着歌词,简单合心意,尤其I’m Yours, Lucky, Details In Fabric, 尤其DIF,不就是俺现在的写照么。Love for a Child没看懂。
发现自己若要喜欢上某专辑,就必须在晚间的公车上,或者散步。
我说Jason Mraz好听,那人不屑一顾。结果证明他是对的,听过第一遍之后我懒得再来第二遍。那些人说Haruka Nakamura好听,结果又是他们对的。
走出家门,从第一首every day起,上公车,全是赶回学校的家伙,站到底,最近公车上都装了个公交数字电视什么的,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下公车,晚上九点多,医学院大概是公选下课,不少人走出校门,报刊店买CNG,河南主题,没兴趣,与Dove说过是替他买了留着,进房间,开瓶科罗娜,不小心将瓶口的玻璃震碎,切开柠檬,放久了没有完全干涩,放进酒里冒起许多泡泡。最后首cadenza收尾。
给表姐发短信,祝第一个母亲节快乐。想象她的表情,无论将来如何,此刻的幸福她会终生难忘。
小舅说生菜包锅贴沾着沙拉吃味道奇好,吃一遍难忘,还说温州目前没这吃法。好吧,他是个美食家。今天试着做了一下,起码我认为,是很好吃的……某人说她家里锅贴沙拉包括生菜都比我的好吃,拭目以待。
昨晚与光头、王伟喝茶。《奋斗》一般的感觉。
嗯,只是想说,我挺好的,诸位别担心。
Haruka Nakamura – Every Day
<Grace> Album
Lyrics:
Every Day
everyday I look for inside of world.
every world I love but so hard.
all I love everything go out of me.
everyday I look don’t make the answer.
everyday I proud for all of the earth.
grorious small room so love.
all I love everything go out of me.
everyday I proud tiny us.
touch
bless
shake
cry
stare
travo
feel you
reduce
every day
all the earth
every day
all i love
弟问怎么下雨天。原来是清明时节雨纷纷。然而,在记忆中还没有哪次扫坟赶上雨天。我想,也不必因为天气而做过多联想,清明,我们每年都有过的。
匆匆忙忙从学校赶回家里,再去到瑶溪老家,雨点石榴大,乒乒砸进小舅老房子门前河面上,激起的不是花,是一个个的泡。河水脏了,庭院岸沿种的丝瓜藤萎落不堪,早已无人打理,这曾经外公种起的东西每当结果时会分送给我们几家,都说特别好吃。水脏了,且没人清草施肥,大概以后再不会有好吃的丝瓜。这个庭院还有许多过往事,是在记忆随时光的河一起流逝的途中被不经意地留在沙石岸上的那些小事,表姐细心地磕瓜子与我吃,和表弟丢鞭炮进河里听那水中的闷响特别开心,年少的表哥因我们花他父亲的钱买零食而生气,某年台风过后坐在积水中浮起的洗脚盆里飘至我面前的表弟,表哥家买的吊床挂在庭院里特新鲜。有一首口琴曲叫Time in a bottle,想起时间,就想到河面上的玻璃瓶。
上山的路不太好走,尤其是在雨天,泥泞湿滑。表姐夫是第一次来,城里长大极少爬山的缘故,多次险些摔倒。大雄硬是要自个儿撑把伞带头走,不到两分钟便喊着爸爸我好累呀好累呀,小舅笑嘻嘻地跃上去把她背在了身后,后来又换成了大舅笑嘻嘻地把她背起来。扫墓的情形说起来凡无二致,无非除草去杂物摆置鲜花蜡烛红香祭物,烧纸钱磕拜口中祈福。只是雨的关系因而多了一个人一手撑伞护住蜡烛另一手则给正在三拜的人撑着,不然那人用脖子夹着雨伞鞠躬的样子委实不好看。到家中后回想,今年上坟有大舅在,这也是少见的,这挺好。他一直在与我争夺手中的提物,下山时又给我们断后,其实孩子们都已经长成青年了,该留在最后的应该是我们。半山腰时他遇了熟人,走去聊天,我回头不见他,也等了他半晌。
在回家的路上睡着,噎到了自己的口水,猛地咳醒。鞋子裤子外套湿尽,黄泥已经进了鞋带细缝里,这样湿冷地抽着皮肉,发生噎到口水这种事大概噎不奇怪了。幸好穿了厚厚的外套,不防水却吸水,没有渗进内里的衣服。回趟家,穿上很久没用上的球鞋,一件大概是小舅的厚针织外套,去吃饭。外公被接了来,老人家愈见风趣可爱,喊表妹做表姐的名字,喊我说这个挂眼镜的我不认识想不起名字来了,他当我是小舅的儿子。小舅妈似乎喜欢这样,持续地借他混乱的记忆制造玩笑。我有点想叫出声来,让她把那张少肉却厚皮的嘴闭上。当天有四次这样的情形,一是对外公,一是在去瑶溪的车上她对表弟,再是山上她忘带了银纸挨小舅责备其后又争辩,另是去扫老太墓时小舅忘记自己的包于是舅妈反唇相讥。
席上外公没提起妈妈,他似乎已经习惯总是看不到她。后天,她能回来。
佛祖在Spaces转了篇文章, 《百年一瞬》,蛮有意思。小子应该是回家了。
找有time in a bottle的那张CD,那是高中时某天突然抽疯很想听口琴便跑去买了一张。没找着。对着CD架才发现,我的CD竟只有这么少了,往年借出无回的不算,大概几次搬迁丢的太多吧。热衷于淘碟买CD的兴致早已平淡,就让它们继续丢吧。顺便一提,王若林先前的一张EP也是叫time in a bottle,我没有听,不过估计她是在翻唱另外一首民谣曲,原唱我也没听过,只是知道,但是和口琴曲肯定不是一回事的。
前段时间GaGa同学发了一个Flash杂志给我,关于她的毛绒小熊,帮她做的是一gay,背景是那首love me is not duty。实话讲,听这歌,觉得唱者声音也有点gay,当然,我是挺喜欢的,可惜并不十分耐听。昨晚查此groovedog,惊讶是国人,因为歌的感觉挺洋的。在其网站上down了有love me is not duty的那张专辑,well,蛮即兴的作品,蛮烂的录音设备,蛮小聪明的一人,原来也只有这首歌感觉洋一点。专辑中另一首sleeping waiting fucking call,哈哈,挺有趣,因此曲十分不雅且试听也找不到呢,只好建议各位motherfucker们为了此曲把整张专辑下来听听啦,虽然专辑里大部分歌不是怎么悦耳。不管怎样,还是要支持认真的原创音乐的~
Robert Bonfiglio – time in a bottle
groovedog – love me is not duty
Lyrics:
You don’t have to call me when you’re not lonely
You don’t have to care me like once you did
You don’t have to hug me if you dread to it
Love me is not duty
You don’t have to kiss me if you’re not ready
You don’t have to come and chat with me
You don’t have to spoil me if you’re tired of it
Love me is not duty
I want you around me every night
I want you to lie down by my side
If I’m not the one who brings you happiness
You don’t have to save your tears for me
I won’t call you when you’re not lonely
I won’t care you like once I did
I won’t hug you if you dread to it
Coz love is not duty
昨晚梦醒,再不能睡去。新窝安在了山边,断断续续地,也仅仅是住了八九天,睡得安的日子更是那了了的几日。
雨还在下,窗户正对着山林,住在这儿多遇雨雾,山间清风,水汽朦朦,我偶尔喜欢这种潮湿的空气。马路上竖着一盏水银路灯,雨丝密密地斜去,被灯光映射得如大海中群集的银色小鱼,阳光下熠熠生光,一闪而过。我一直喜欢在下雨的夜间透过灯光,呆呆地望着,这从黑暗中忽至的细雨丝。于我而言,这是安静的时刻,独自的时光,我有点享受。那是冬天最冷的几天,在上海,雪初下,但是地上已经积起了碎冰,回宾馆的路上便停住了,路灯下飘过的雪也同样好看。
还没有睡的意思,春季转暖,便是可以穿着轻薄而宽松的内衣久久地呆立,不会冷。注意到飞蛾,在路灯边扑腾扑腾地转圈圈,即便下雨,也还是要追着光源呀,直到有一天它误了卿卿性命,惹人怜爱。想到Asarh。
最近在听王若琳,这全是悉尊GaGa同志的意思,不然我即使百年之后入了棺材也未必会去听。在此对GaGa同志特别鸣谢一番。另外就是手嶌葵。前日大风,或可曰妖风,从超市里买了东西,这妖风便开始作孽了,左右手提着两大袋东西,耳机里长长地吟着Ha~~~I’m Calling~~~you~~~而我寸步难移,稍不留神便要像风筝一样飘走了。昨日骑小自行车去老师办公室,大雨忽至,未曾料到,雨伞自然未带,于是便躲进一遮风处,嗯,眼镜上沾满雨点,湿漉漉的头发,衣服裤子上布满了圆圆的水斑,索性倚在自行车上发呆,呵呵发呆我最在行,时间过去,雨未停,肚子泛起饥饿的呼喊,无奈之下一头扎进雨里,雨点落下砸在脑袋上,耳机里是”raindrops keep falling on my head, and just like the guy whose feet are too long for his bed, nothing seems to fit”,一下子忍俊不禁,嘿嘿傻笑起来。
手嶌葵,别扭的名字,我和你一样,看见中间那个字便忘记头尾俩字的读音。她的《The Rose ~I Love Cinemas~》都是那几首经典老歌的翻唱,熟得不能再熟,却仍然不免惊讶,尤其是听到《Calling You》的时候,没有原唱那么尖,却动人依旧。《The Rose》,大多数人对原唱肯定会有印象,然而她演绎出又是另一番干净剔透,甚至让人觉得声线是那么易碎。简单的编曲,可人的声线,同样少不了《Moon River》与《Over The Rainbow》,这是张可以放在午后阳光下伴随一杯咖啡一听到底的专辑,也是张可以如我那样,狂风或不期而至的雨下,身临其境地听。
王若琳,父亲是资深音乐制作人,从小便耳濡目染。有人说她的风格是Pop-Jazz,她的确很有爵士的调调,但与其说Pop化的Jazz,还不说她是在Pop里面加了点点Jazz。有人说她是新一代的Norah Jones和小野丽莎,八成是宣传方的馊主意,她很有天赋,88年出生的年纪却已经有这么好的演唱能力还有那为爵士而生的嗓子,然而与Norah Jones,共同的,我仅仅是觉得音色都很暖,而小野丽莎人家唱的是巴沙诺瓦走的巴西路线,完全不一样的调调,不能因为人家红,就拿来做广告。当然,这不是在批评王若琳,她的音乐十分招人喜爱,在眼下中文音乐圈里听到这样的音乐始终都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情。英文曲目中文曲目都很棒,把中文调调的很不错,尽管也不是非常爵士。另外,《I Love You》这样的翻唱,着实令人惊艳,原唱貌似是陶喆的某歌,噢噢I don’t know~
关于链接,这次无一例外选择wma格式,我痛恨wma。无奈,找到的mp3都是废链,我搞烦起来了,恰巧还有个海瑞同学在旁边说和他同楼的Japanes gir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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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嶌葵 – Calling Y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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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 Jiangyou